亿连社区 - 卡比特官方社区

查看: 2864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讨论] 5.8《律师在线》节目内容

[复制链接]

117

主题

117

帖子

614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61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5-16 14:07: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亿连对讲 于 2017-5-16 14:25 编辑






主持人:欢迎大家收看周一下午5:30到6:30的《律师在线》,今天为大家请到的律师是来自妍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孙律师。

律师:可能让大家有点儿失望了,大家可能都很期待美女律师主任妍君律师,不仅声音好听还能让大家学到知识。那么今天我也尽量让大家学到知识吧。

主持人:在今天节目最后十分钟,是我们的有奖问答的环节,孙律师会提三个小问题。

律师:在这里友情提示一下,今天问题的难度肯定是有的,可能达到我们司法考试的难度。大家知道司法考试是我们国家三大难考的考试之一啊。
主持人:首先来进入今天的第一个环节,来关注一组法律方面的资讯。首先来关注一下法国的总统大选,孙律师有关注吗?

律师:这个总统很厉害,39岁就当选,在我们国家是根本无法想象的。

主持人:在北京时间的5月8号法国内政部公布了第二轮的总统选举结果。总统叫马克龙。法国前经济部长,前进运动领导人,埃玛纽埃尔马克龙,战胜了法国国民政线前主席,玛丽娜勒庞,成为了法国第五共和国的第八任总统。
              对手勒庞已经是尘埃落败,并致电马克龙当选。在马克龙当选前后,大批他的支持者一直聚集在卢浮宫广场举行大型庆祝会。他们挥动法国国旗和欢呼庆祝,场面非常热闹。他很厉害,在中国“仕途”想走到主席这一步是要走很久的。

律师:那肯定。因为在我们国家,大家普遍认为长者的经验能力还有各个方面都特别稳定,对于事物的把握更好。而年轻人可能不够成熟。但是在新的环境下,慢慢地年轻的一辈能掌握更多的东西,那么对于时代、经济、政治更具有敏锐的嗅觉。其实这也能看出来是政治的一种进步吧。

主持人:孙律师,你们这个行业是不是也需要资历的呀?

律师:确实有。有资历是有一定道理的。经历了一定事情之后,我们对一些事情的看法就会更加全面更加清晰。对于提出的问题就能更全面和真确地进行解答。

主持人:来看下一条法律资讯。我们来关注一下家暴。最近,一名律师应用人工制系统,统计了从2014~2016年全国法院公布的一审涉及家暴问题的离婚判决文书一共有94571份。9万多起诉讼中,只有38份是男性自诉遭遇了妻子的家暴。也就是说,其余的99.9996%的施暴者都是男性。

律师:这件事情可以看出隐性条件是,很多被施暴的妻子不敢上诉。

主持人:其中以山东为首。山东有8205件稳坐榜首。河南以6986件夺得第二。湖南以6930件夺得第三。陕西以4049件排第八。西藏、海南、新疆成为家暴发生最少的三个省份。

律师:我觉得最后一名居然不是湖北省。武汉有一句话不似“耙耳朵”吗?都很怕老婆。其实我觉得这种怕应该是爱和尊重的一种表现。

主持人:说到家暴。您自己会家暴吗?

律师:作为一个男人,不是不屑于对女人动手,而是很多事情能够和平地解决是更好的。两个人在一起都付出了很多,没必要通过家暴的情绪去发泄自己的情绪。有情绪的话就自己去发泄一下就好。不要影响到家庭。家庭应该是一个很和谐很美好的地方。

主持人:来关注下一条关于朝阳群众的消息。电影《毒战》的制作人吸毒被抓,他说是因为压力太大了,所以选择毒品放松一下。最近在朝阳群众的举报下,抓获了一名吸毒嫌疑人刘某。据了解,经过检验,吸毒人刘某为大麻阳性。他曾经参与了《毒战》的制作,但是尽管如此,他没有抵制住毒品的诱惑。他被警方依法拘留。

律师:确实毒品害人。可能在人的潜意识里,感觉接触多了就想去试一试。但我觉得,这跟每个人兴趣爱好有关系。可能这个制片人的兴趣爱好比较窄吧。如果你会玩的话,其实有很多方法来放松。

主持人:会玩要守住底线。所以我各人觉得国家***封杀那些艺人是对的。前段时间,有个段子,说吸毒队又加了一个人啊什么的。
主持人:QQ群里有个朋友留言,他想问一下,他有个朋友租了一个房子开幼儿园,现在幼儿园面临拆迁,这样的拆迁租户有没有拆迁补偿和过渡安置的费用?我们知道自己的房子被拆迁了肯定是有补偿的,又给房子又给钱。

律师:租户的话首先要看一下你们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没有约定关于拆迁方面的事项,如果合同比较详细,或者你找的专业的人员起草的话,对这方面的问题可能就会考虑到政府征用,就会考虑到拆迁怎么办,如果有办法的话,就按照租赁合同来。

          根据当事人这个情况,应该是没有约定这种情况下怎么办,第一个我们建议跟房主也就是被拆迁人协商一下,就是房子被拆迁了可能是大家都意料不到的,这个拆迁补偿款对于房子用途也含在内的。如果房主愿意协调解决挺好的,如果他不愿意的话,你可以通过正当的起诉途径要回您的权利。本身您的租赁合同没有到期,这样的事项对您确实是一种损失。

主持人:就是说租赁合同上是会写上关于拆迁的内容的。

律师:规定比较详细地话是会写的,如果您的租赁合同写的比较潦草,或者是自己写的或者约定的话,这个内容就没有想到,也存在这种可能。

主持人:没写的话就没有办法了吗?

律师:也不是没有办法,你可以找房东协商,包括你可以把拆迁那边的政府人员一起协调这个问题,把你的情况反映过去。如果对方不愿意协商解决,我觉得可以通过正当的起诉途径。

主持人:理论上租户租的地方被拆迁了,也是可以得到补偿的。

律师:因为你的租赁合同被中止了,这种意外情况可能是你们没有料想到的,那么对于租户的利益是有损伤的。

主持人:希望这位朋友听到我们的建议。下面是我们第二个环节,给大家分析一个最近的热点案例。给大家放一个射雕英雄传的主题曲。

律师:我想每一个人应该从小都有一个武侠梦想。我小时候就梦想着“仗剑走天涯”。

主持人:喜欢哪位大侠?

律师:我比较喜欢郭靖主持正义,功夫厉害,人也比较实在。
主持人:我们说这些像郭靖、杨过、张无忌这些大侠都是小说里的人物,现实中是不存在的。但是最近现实社会中还真的出现了一个人物,不敢说是大侠,也是一位江湖中人,叫徐晓冬。

律师:他对于很多武林功夫表示质疑,觉得很多传说中的功夫是假的。

主持人:五一期间有一个叫做徐晓冬的搏击选手火了。

律师:根据我了解他应该是适合打MMA,综合格斗的比赛。

主持人:我了解的综合格斗是无限制的格斗,用什么拳法都可以。

律师:这种无限制的格斗思想源于李小龙,他对于武术的看法,觉得比赛很多都有限制,也很多都带有拳套,觉得那不是真正的比武,不是真正的武术。真正的武术就应是没有规则,没有限制搏斗。这种思想传过来之后,就变成了MMA。

主持人:我们来看一下这个叫徐晓冬的是怎么火的,在4月27 日成都王府井的科华店某武馆内,综合格斗教练徐晓冬仅仅用了二十多秒就KO了雷公太极的创始人,综合格斗完爆了传统武林武术成了五一小长假刷屏的热题。视频孙律师有看到吗?

律师:我看了,确实很厉害。

主持人:我记得那个视频有二十几秒,但是真正的打斗的时间只有六秒钟,六秒之后,太极拳的雷宗师就倒地了。脸上也流血了,挂彩了。我们先看一下这个徐晓冬是谁,他早年在北京学习散打,后来在北京成立了第一个MMA的组织,就是综合格斗的组织,被圈内人称为“格斗狂人”,从拳坛退役之后,开始搞直播搞培训,对于传统武术他在言语上从来都不留情面,甚至在自己微博上回复网友称“传统武术太极为首,都是骗子”,还没完,他甚至将矛头指向一些现役的拳手。徐晓冬有一次和邯郸的一个七十多岁的太极者结下矛盾,而后与同为太极习武者的雷雷,也发生了碰撞,两人在网上首先打起了嘴仗。

律师:对,这就是徐晓冬约架的缘由。

主持人:在2017年4月18日这天,徐晓冬就下了战书,说4月27日去成都找你,怎么样?意思就是要打你了,这个时候,围观群众还起哄。

律师:我觉得这种心理正常人都是有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主持人:后来在4月19日,雷公就在微博上回应说接受了,“不见不散”,就正式约上了。雷公又是谁呢?他自称叫雷雷,41岁,太极拳师,雷公太极的创始人,和徐晓冬一样都是北京人,也都是习武之人,不同的是,他学习的是杨氏太极拳,和徐晓冬的实战经历相比,可能并没有将太极运用到实战当中,不过他自己可能对于自己的太极非常有自信。

律师:那必须的,没有自信也不会练这么久。

主持人:咱们描述一下那个视频是怎么打的。赛场上,雷雷先迈出了弓步,大家想象一下,举起双手拉开架势,摆好动作。

律师:可以想象一下,李连杰演的黄飞鸿的架势。

主持人:徐晓冬就放低双手,移动步伐,是格斗的一种架势,步步紧逼,死死地盯住对方,两人在围着中间,绕了两圈之后,徐晓冬突然靠了上去,连续上手,朝着雷雷的头部一阵暴打,结果雷雷双手一挥,招架不住,身体就开始倾斜,失去了重心,连退了几步,最后一个跟头翻倒了。倒在地上,这时候徐晓冬就抡起拳头,也不给他喘息的机会,坐在他身上一顿狂打,就这么一个过程,六秒钟的时间。

律师:事实比我们描述的更加精彩,更加刺激。

主持人:沸腾的现场本来是看热闹的,一下就安静下来了,擂台上有血溅起来了,裁判就喊停,两人就收手了,徐晓冬就退到一边开始和场边观众打招呼,雷雷爬了起来,工作人员就去止血,短短的二十多秒,一场角逐的胜负已经分出来了。这个视频突然一下就引发了热议,听说转载已经到了三百多万。

律师:其实对于传统武术,我还是愿意相信它有功效和作用的,之后有一位大师评价雷雷的功夫不到位,我还是比较相信。因为我比较喜欢运动,也对这个有些了解,也见识过一些比较厉害的。

主持人:这就是我们现在有人质疑的一个观点,是不是说太极拳都是假把式,就不能实战。我们所说的“四两拨千斤”“借力打力”是不是实战中都是没有的?

律师:可能这些是我们对于专业术语理解的不一样,比如“以慢打快”我们说是以慢的打你的快手,实际上不是这样的,他这里的意思是在对方先动手之后,我再慢速跟上去,并不是说我出手很慢,这种慢是在他动作做完之后才跟上去,可能感觉我很慢,其实出手也是以闪电的速度,也是很快的。

主持人:看了孙律师对太极有研究。

律师:其实每个行业有自己的规则和术语,可能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去看会有不一样的理解而已。所以我还是愿意相信传统武术的,觉得比较厉害。

主持人:所以我们的观点是太极之前还是有实战能力的,可能发展到现在,可能没必要练习实战性的太极了。

律师:我们现在是和谐社会,动不动就动手也比较恐怖。我觉得如果每个人童年都是这样的话,就很恐怖。你班上同学都会打架,我不会打,天天都是被打了。我们说有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嘛。其实我觉得血舞还是不错的,在一些紧急的情况,和一些比较危险的情况,能够保护自己。在这种情况下,能够脱生还是非常棒的。这才是真正的武术的意义。

主持人:我们可以说雷雷是自己输了,不代表整个太极。可能是他自己没有练到家,而且在事后,他接受采访的时候说的,我当天输是因为穿了一双新的胶底鞋,跟地板摩擦力太大,不小心绊倒了。

律师:我觉得输了就是输了嘛,没有必要找什么理由。

主持人:他还说当天真的用内力的话,现场要出人命的。

律师:我觉得他输了本身就是他内力不到。

主持人:群里有位朋友说,闫芳更是个小丑,“闫芳太极拳”听过吗?有“隔空打人”。

律师:听过的,有的网友也说了武术造假,很多媒体也播了,可能没有一个正确的引导。

主持人:所以说打假我们是支持的,但是炒作过度就需要再商榷了。

律师:而且对于我们的传统我还是有一种敬仰的,真正的高手也不会在意这些名和利,我会不会打没必要让你知道,在必要的时候会展示出来的。

主持人:我们看一下徐晓冬在打赢之后有什么动作,他开始升级各种挑战,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喊话,自称是“武林打假第一人”,愿意接受各门各派的挑战,只是为了让武林的骗子们无法遁形。

律师:其实他这样做也是符合正常思维,如果他只是打完之后就不管了,那很有可能有人会觉得他是借这个炒作,所以他不得不继续下去,现在已经到了风口浪尖了,就必须下去。

主持人:孙律师好像是站在徐晓冬这边的。

律师:不是的,我是站在一个正常人思维角度的,我们法律也会考虑一个正常人的思维角度。

主持人:他都约了谁呢?除了这个雷公已经被KO之后,还约了崆峒派掌门、武僧一龙、还约到了马云的保镖,还约到拳王邹市明。不过拳王奥运冠军邹市明他说,职业的不打业余的。

律师:他们不是一个级别的。

主持人:对,没有必要跟他打。下面是放麦时间,您可以抢麦说话,或者有什么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
主持人:“枪声”这位朋友说的还蛮有道理的。

律师:对,我觉得他的观点还是很正确的,以前确实是有这个观念,“教会徒弟饿死师父”,师父在教的过程中会留一手,我觉得这种情况可能是有的,但是对于真正的大方之家来说,他会不介意传出所有的。我觉得可能有这些不正之风,但我还是相信有正气存在的。

主持人:比如从师父那学了90%,已经很多了,当你传给徒弟,徒弟又学90%,一代一代传下去就没多少了。

律师:其实你换个角度想,本身武术也是需要创新的,如果你真的热爱武术如果 你对于武术了解90%以后,那么那10%你也可以自己创新出来,可能你也会更加厉害,比如我们的代表李小龙。所以还是看个人的想法和对武术的热爱,和对武术的追求。
主持人:看一下群里“走向幸福”他继续提问说,是不是当时没有约定拆迁补偿方案的,现在拆迁了就会得到补偿?

律师:如果当时约定了拆迁补偿方案的最好是按约定的补偿来。如果没有约定,就酌情考虑自己的权利,可以跟户主协商,本身你的利益确实得到损害了,那你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

主持人:就是理论上你是可以得到补偿的,是有补偿可以拿的。

律师:除非你的合同上约定了出事情不赔,如果没有约定,那是可以得到补偿的。租赁合同没有结束,因为一些不可期遇的原因合同中止了,房主得到一定的补偿,那房主也需要对你们补偿。

主持人:就是可以去争取一下自己的合法权益。刚刚咱们分析了徐晓冬约战的事情,谈了一些我们的看法,下面我想请律师从法律角度看一下这个事情,江湖约架,是武侠小说才有的事情。

律师:首先约架肯定是不合法的。

主持人:这个是毋庸置疑的,约架是不合法的。

律师:我们先说《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一下拘留,并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他这样的可能没有触犯到《刑法》,可能是一些小打小闹,但是有一定的影响。但是有些人会有疑问,两个人打完了也没有人追究责任。因为第一个可能你们的伤害并不大,第二个影响也并不大,并没有影响到社会,可以考虑这些情况。

主持人:这次徐晓冬这个已经把人打伤了,打出血了,是不是要负一定的责任?

律师:可能大家看起来画面很恐怖,确实流血了,但是对这一块需要医生的鉴定,到底构不构成轻伤,因为《刑法》里面对于轻伤、重伤、故意杀人这三种情况才是真正的受伤情况。身体接触流一些血也很正常,但是雷雷要医药费,是可以要的。受伤了正常的医药费是可以要求赔的。

主持人:本来是武侠小说的情节,约架,被律师一说要付医药费,要罚款、拘留。

律师:感觉像小朋友“过家家”,但这就是法律规定,我们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来,我们讲究法制,不能动手。本身社会用很多暴力解决,我觉得就是回到古代原始社会了,血腥复仇啊,以牙还牙,那就很恐怖了,那么矛盾永远都解决不了,这样是不行的。如果你同意这种“生死有命”的话,那就相当于国家放任你故意杀人这块了,所以说这是不合理的。
主持人:就是“生死状”也是没用的。

律师:那是不行的。如果你真的打出了人命,法律的制裁还是会落在你身上。

主持人:这么一想雷公说的有道理,怕用内力出人命了怎么办?!对于民间的约架、打架斗殴的事件,法律还有什么规定呢?

律师:《治安处罚法》对于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害他人财务的违法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如果调解没有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解不予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进行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里的民事诉讼也是要求赔偿。

主持人:所以他们的约架行为是有很细致的法律条文进行限定的,肯定是不对的。还有朋友说这个事件,徐晓冬在打假的同时是不是有炒作的嫌疑?怎么来定性呢?

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再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是指使人员在网络上进行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如果你闹大了事情,可能就是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主持人:如果这是徐晓冬跟他的同伙策划好的话,虽然双方有真实的比武行为,但是动机和目的都有隐瞒,对外传达的信息还有严重的误导,引发了大量的网络讨论,制造了网络秩序的混乱,那么双方可能都涉嫌寻衅滋事。也是有法律限制的。

律师:而且约架过程中有故意伤害他人,那么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主持人:徐晓冬在战胜雷公之后,崆峒派的掌门秦玉龙还接受了约战,并且在回应中提到“无限制格斗,死伤由命”。

律师:对于无限制格斗也是有讲究的,对于薄弱环节,包括喉咙、后脑,还有裆部这些脆弱的地方也是不能攻击的。其实还是有规则的,他们这种约架也是不合法的。

主持人:这完全就是在签“生死状”了,好像双方有点很悲壮的感觉。

律师:从“打假”或者为传统武术正名,变成了互殴,不正当的方向,希望有人发声,就是打假行为可以继续下去,但是一定要有限制,注意人身安全,包括每个人也要学会保护好自己。约架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主持人:就算签了“生死状”,不管是不是自愿,打出了事,公安机关肯定是要介入的。

律师:所以说媒体有的时候是一个双刃剑,可能通过他达到很好的目的,也可能因为它带来的影响导致事件向你无法控制的方向发展。

主持人:关于“生死状”法律也是有规定的吧?

律师:对的,《刑法》规定生死状应当作为被告人承诺来做评价,双方都承诺对方可以伤害自己身体,在符合一定条件时,不追究致害人的刑事责任。不是很严重,或者没有造成一定的伤残程度,那么双方可能就算了,但这也是不合法的。一般而言,造成轻伤不以故意伤害罪,但不代表不违法。也就是说你造成了伤害,该赔偿还是要赔偿。如果造成了重伤或者死亡结果的,不管生死状怎么约定,都要追究致害人的刑事责任。看到“死伤由命”这样的字眼还是挺让人担心的,这是违法的,很有可能是犯罪的。所以习武之人强身健体才是我们的根本,如果不加以规范和限制,也有可能有很严重的后果。就是有武力可以,保护自己让自己更好,但不是用来伤害他人的。

主持人:所以也警告一下各个门派的掌门人,真的可能坐牢的,慎重一些。

主持人:最后包括这个太极的宗师,出了唱衰太极的言论。这次马云也发声了。因为薛晓东约战约到了马云的保镖了。打假就就打假,还打拳王邹市明。拳王是有水平的,没必要打假。

律师:他参加奥运赛是合乎竞技规定的。这里要提一下,有一些特种行业,包括拳击比赛,正规的职业拳击选手。如果他们这里面不是故意打伤或者打死对手不用负责任。但是违反规定故意打伤他人也是要负责任的。特种职业也是受到法律的约束的。

主持人:对于薛晓东打假我们支持,炒作作秀我们就不支持了。想借助拳王的名声给自己炒作肯定是不可以的。

律师:包括马云的保镖应该不属于传统武术的,你挑战他没有什么理由。
主持人:人家没必要跟你对战,都百万年薪了,哪有时间跟你对战

律师:人家要保护重要任务。

主持人:这次约到马云的保镖,他发了一段几千字的长文,我节选了一点。马云也是太极运动的爱好者,可能听说过阿里巴巴这个公司就对太极这个运动非常崇拜,他们有太极班。我记得我做一场活动,阿里巴巴的第几号员工叫山巴来现场的时候,在现场打了一套太极拳。他们文化特别深厚。

律师:阿里巴巴员工经常面对电脑,久坐是常态。所以太极是一种非常好的运动方式。所以建议大家经常运动,多打太极。

主持人:马云是这么说的。太极拳能不能实战,回答是肯定的。但是真正能打的人不多,成为技击高手的更是凤毛麟角。

律师:每个行业做到最顶尖都是不容易的。

主持人:他说绝大多数人其实都是太极操。他说太极拳原本不是为了技击而创造的。它是用拳来阐述太极哲学思想的一种运动。技击只是太极拳的一部分绝不是全部。太极拳用拳来体会阴阳转换与变化,动静结合,上下相随,舍己从人。
             太极思想就出来了。真正的太极高手每次用拳、推人、都是在锻炼身体的同时,反复揣摩体验太极的哲学思想。一切运动都有自己的乐趣和规矩。击剑原来是欧洲的角斗之术。剑术决定生死,现在只是一项体育项目。现代的文明里,拳、剑、刀、棍基本是一种运动乐趣。在枪炮、导弹甚至核弹面前,一切武功“同是天涯沦落人”“相煎何太急”。所以今天练武之人与其在练武之中求胜人,不如在武功之中求胜己。

律师:所以让自己的身体更棒,不用苛求求胜于人。而且,如果要作为一种技击,那么什么程度才算会打呢?

主持人:马云说的话还是比较中肯的。下面来进入我们的有奖问答环节。请孙律师出题吧!

律师:第一个问题:现民法总则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还是不对呢?

              第二个: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对不对呢?

              第三个: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的是法定的离婚条件,对吗?


律师:非常开心大家能够积极参与。这样一个过程呢也是普法工作的一个进步吧。对大家有好处的。这对大家是有好处的,因为万一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大家能够有更合适的面对方式。

律师:第一题是错的。我这里加了一个字眼“现”。司法考试的时候每一个字眼都要斟酌,都有可能是陷阱。以前的确规定的是十岁,但是现在规定的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什么规定这么早?因为现在的孩子都比较早熟。对于社会已经有自己的想法了。降低这个年龄是适应社会发展结构的。

          第二题是错的。分两种,一个是完全的精神病人,第二个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后者,如果你第一次犯病的时候你可以不负责任,但是如果在你清醒的时候你犯罪,在做医疗鉴定之后你是间歇性精神病,你在清醒情况下犯罪是要负一定责任的。对于完全的精神病人,家属有监看义务。完全精神病人第一次发病的时候可能自己也不知道,你也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块并不是大家想象中的那么松。例如之前的武昌火车站的事件。网上有爆料说,他是有精神病史的,所以这个还有待医疗鉴定的。如果鉴定结果是清醒的条件下,他做出的行为,那么他是要负责任的。

主持人:所以精神病人不再是逃脱法律责任的一个借口了。

律师:所以大家遇到了这种是还是跑吧,自己的生命健康更重要

主持人:所以之前,有的人如果犯了什么罪,家里人就给他开个什么“精神病”证明以逃脱责任,但是现在已经逃不掉了。也是要负责人的。

律师:法律规定的每种情况都是有范围的。

律师:第三题陷阱在,应该是夫妻一方吸毒赌博“屡教不改”的。人都会有犯错,他可能参与了一次后来没有赌博了。有的是及时改正了,对家庭没有造成特别大伤害。如果屡教不改,养成恶习,不顾家,不良嗜好导致家破人亡,情节特别恶劣的,那么就可以上诉离婚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到新浪微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